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在特定情形中,即使犯罪事实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仍有可能未被提起诉讼。举例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能够达成和解协议,对受害方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受害方也向司法机构提交了谅解书,那么检察机关便可以依据刑事和解这项重要原则考虑不予提出公诉的请求。除此之外,倘若伤害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亦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指故意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比如,通过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像殴打、砍刺、捶打等方式,导致他人身体受损。伤害造成的结果包括轻微伤、重伤或者死亡。但是,如果只是一般性的踢踹、推搡、拉扯,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上的伤害后果,一般不认为是故意伤害罪。但是,如果这种行为是出于报复或释放愤怒等负面情绪,即使伤害程度较低,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这几种情况可能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1.正当防卫: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适当的自卫行为,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用承担刑事责任。2.意外事件: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没有故意或者过失。3.受害人自我伤害:损害完全由受害人自身的原因导致,外界没有介入或诱导。

故意伤害罪就是指故意去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其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主观上是故意损害健康,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明知道会造成损害结果,但是放任不管)这两种情况。 2.客观上实施了侵害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行为方式有很多,比如殴打。 3.必须对他人造成轻伤及以上的损害结果。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上必须具备伤害的故意,即直接或间接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比如打人、砍人等。 3.伤害结果达到轻伤以上,包括轻伤、重伤和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伤害故意是指对他人身体完整性和健康的破坏意图,而不是一般的殴打意图。所以,在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伤害结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