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
抚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以上就是遗弃罪情节恶劣的认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