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施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犯罪既遂的罪犯,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处罚。
所谓的“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避开法定的保全义务,悄无声息地掩盖或损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具有法律规定保存责任的文件资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