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伪劣兽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需明确行为人在实施该犯罪时必须具备故意心态。
其次,从该罪的主体方面看,法律规定其适用于一般的个人或企业等主体均可。
再次,该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国家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的整个制度体系,以及影响到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营状态。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该罪名的客观构成要件主要表现在违反了畜牧业生产管理的相关法规,从而导致生产活动中出现了大量的伪劣兽药,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