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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生育保险

男职工配偶申领生育的医疗费待遇的,需同时符合以下: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在生育之前就停保的话,是没有办法办理生育的医疗待遇的。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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