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
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序号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系数1、增值率小于或等于50%30%2、增值率大于50%小于或等于100%40%5%3、增值率大于100%小于或等于200%50%15%4、增值率大于200%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