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试用期未缴社保的仲裁时效

试用期未缴社保的仲裁时效

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相互了解,双向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录用新职工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必须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职工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针对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在我国的劳动法里有明确的提出,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对于试用期的时间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公司都会规定试用期的时间在1-3个月之间。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