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2 18:16:16 已帮助209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宅基地申请书
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间数 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 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 米 耕地 平方米 折合 平方米 其中: 南北宽 米 非耕地 平方米 四 至 签 字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平 面 图 比例尺:1:500 村 民 代 表 意 见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政 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 土 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局 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沧县人民政府制 说 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 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 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 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面积总计 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 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 (签字) 村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长 (签章) 年 月 日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