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如果给您的补偿太低,您可以拒绝签字,直到给您合理的补偿款。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地每亩价格要看你们省的征地综合区片价格(这个价格可以去你们省政府或者省自然资源的网站查询)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维权提高补偿。有不明白的欢迎随时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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