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情形包括: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非销户提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等。
建议您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提取类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条件及材料。按照国务院大力发展“互联网+”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都在努力开拓手机办理业务。在不久的将来,手机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等业务将会变成现实。
目前,手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工作已经初步完成的城市为北京市,按照北京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18年5月份此项工作正式上线,届时,手机上的APP、支付宝及微信上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