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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安徽

“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安徽宣城婚假几天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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