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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婚假规定

以下是贵阳婚假规定: 贵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法定3天+10天 可以休13天。 婚事是否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这个据我所知没有法律条文规定的,一般认为的是包含双休日,不可以顺延。婚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具体企业单位可以自己规定。 十一法定是3天假,加上13天,也就半个月吧。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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