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初审是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
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是
涉外婚姻补办结婚证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