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安置房卖掉后

安置房卖掉后

安置房卖掉后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1 19:47:43 已帮助34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婚前分到了安置房,婚后现在想卖掉这套安置房,卖掉后的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仍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的安置房,婚后应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的变现,不影响财产的归属,仍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如夫妻一方自愿将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在此限。《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