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东莞,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
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或
工伤保险基金需在 60 天内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若遇特殊情况,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支付时间,但最多延长 30 天。
若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进行相关审核流程,比如确认
工伤认定结果以及
伤残等级评定的准确性等。
要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若用人单位
逾期不支付,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让其支付,还可要求加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