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
租赁协议中的明确条款规定,当承租人成功完成租期并选择退出租约后,如已依照实际居住期间向出租方全额支付了应缴租金,那么对于超出部分的租金,出租方有义务进行返还。
然而,这一返还过程的前提条件是承租人在整个租住期间内无任何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例如对房屋设施造成损害、未能及时缴纳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等等。
若出现上述
违约行为,出租方可能会在扣除相应
赔偿金或其他相关费用之后,再将剩余部分的租金归还给承租人。
若出租方坚持不予退还,承租人可采取协商、调解、
仲裁甚至
诉讼等多种方式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