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若
房屋预售方未能取得全部必需的证件,那么所签定的
期房买卖协议往往会被判定为无效。
这其中涉及到的“五证”,具体来讲即为《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开发商如若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与
购房者签署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在
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开发商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份合同便可被认定为有效。
针对已经签订了这类协议的
消费者,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购买五证不全的期房存在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因素,需要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