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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应当由谁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买卖双方面对面商量决定的双重制约与规范。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往往涵盖以下几个重点领域:首先,是关于商品房本身基本状况的陈述;其次,包括了交易价格与付款方式的规定;再者,对物业交付使用的期限、条件皆有详细列举;另外,对于建筑面积可能出现的误差应该如何有效处理也应有明确表述;还有就是有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各项事宜;最后,对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违约责任也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以上这些必备条款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旨在确保买卖双方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除此之外,买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其他非必要但重要的事项进行专门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例如房屋的装潢规格、附属设施等细节问题。总而言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内容是经过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双方当事人真诚而理性地协商之后共同确定下来的。
最新修订: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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