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父母作为购买者,选择将
房屋登记于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
赠予,那么此种情况的房屋仍可被视为父母的财产。
然而,如果在进行房地产登记之前或之时,父母已经明确表示这是一次赠予之举;或者在房地
产证书上或房管部门的相关档案中,明确记录了此次赠予行为;亦或是存在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赠予证明文件或经过公正证明的房产赠予事项;抑或是具有其他任何可以足以证实赠予事实确实存在的法定情节,此类争议中的争议房产所有权便应归属为房地产登记人所有。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
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