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因房屋延迟交付而产生的暂停
还贷请求,银行方面是不予批准的。在
购房过程中,购买者与银行签署合约,双方的权益以及责任均被明确列明其中。依据合约规定,银行需按照约定时间向购买者发
放贷款,同时购买者也应按期
偿还贷款本息。值得注意的是,
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阐明:无论房屋延期交付或是未能如期竣工,购买者都必须严格遵守还款义务。因此,购买者并无权单独决定停止还贷。然而,面对房屋延期交付的现实情况,的确给购买者带来了相应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