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买卖业务中,关于
定金的
处理方式有着明确规定:以双方按照约定行事且合同得以顺利履行为前提时,定金可以充当
购房款项或在
合同解除后全额返还;若因
开发商违约导致订立合同时所期待达成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定金亦可予以退还。然而,若出现
卖方违约损害了购房者的期待利益,导致
买卖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买方有权利请求返还两倍定金作为补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