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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贷款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决定。
2.法院首先看房子是否超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标准。要是房子面积太大,或者市场价值比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水平高很多,就算是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
3.若被执行人转移其他财产,故意只剩这一套住房来逃避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愿意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又或者从处置房屋的价款里预留一段时间的租金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该房屋。
4.房屋执行所得价款会先还贷款,剩下的用来还债。
5.唯一住房不是不能被执行的绝对理由,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断能不能执行。
2026-01-25 08: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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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定唯一贷款房是否执行,关键在于是否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标准。比如房屋面积过大、价值远超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水平,即便为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
(2)若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申请执行人能为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又或者从房屋处置价款中预留租金保障基本居住权,法院可依法执行该房屋。
(3)执行房屋所得价款,先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债务。
提醒:
被执行人不应试图通过转移财产来规避执行,否则可能面临房屋被执行的风险。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2026-01-25 07:3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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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作为被执行人,应避免通过转移其他财产导致只剩唯一住房来规避执行,若住房超出生活必需标准,要做好可能被执行的准备。
(二)若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主动提出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或主张从房屋处置价款中预留一定期限租金保障其基本居住权,推动法院执行。
(三)房屋被执行后,所得价款先偿还贷款,剩余部分用于偿债,相关当事人要关注款项分配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2026-01-25 07:0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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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仅有一套贷款房并非绝对不可执行,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断是否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唯一住房是否执行,要考量房屋是否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标准,若房屋面积过大或价值远超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水平,即便为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若被执行人有转移其他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或申请执行人能提供临时住房,或从处置价款中预留租金保障其基本居住权,法院可依法执行。执行所得价款先偿还房屋贷款,剩余部分用于偿债。这表明唯一住房不是执行豁免的绝对条件,执行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判断。如果遇到涉及唯一住房执行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5 06:4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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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有一套贷款房并非不能执行,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断是否执行。房屋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标准,如面积过大或市场价值显著高于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水平,即便为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执行。此外,若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或申请执行人同意提供临时住房,或从房屋处置价款中预留租金保障基本居住权,法院可依法执行。执行所得先偿还房屋贷款,剩余用于清偿债务。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被执行人应合法处置财产,避免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可考虑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或预留租金,以推动执行程序。
-法院应严格审查房屋是否超出生活必需标准及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行为,依法公正作出执行决定。
2026-01-25 05:40: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