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完全能申请办理这项业务,因为房地产具有明显的升值潜力。
如若您已购置的房产已经出现了增值现象,经过专业的重新评估之后,便有可能顺利地办理
公积金贷款和
抵押贷款(即所谓的“
二次抵押”)。
这份个人
按揭二次贷款业务主要面向已经办理过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客户群体。
在对房产进行重新估价之后,将评估出的总值乘以60%作为
抵押率,最后得到的金额要扣除首次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由此得出的结果便是你可以使用的
商业贷款金额。
办理此项业务所需手续较为简便,在款项的申请与支出方面也十分便捷,这使得你原本固定不变的财产能够转化成为一份流动资产。
这样做不仅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范围,更深入解决了市民在装修、置业等方面的资金困扰。
此外,这种方式还将从原本仅限于公积金贷款
购房客户扩大到商业贷款客户。
以下列举了具体所需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工资收入证明原件,需要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5.银行流水账单,需为最近六个月内的交易记录;
6.已婚人士请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
7.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账单;
9.住址证明原件,需提供加盖物业公司或
居委会公章的证明材料;
10.水、电、气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
1.
贷款用途阐述声明。
《城市房地产
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
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
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
抵押合同;
(四)《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
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
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
抵押人有权设定
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