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普遍情况看来,
租赁协议未到期而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者,出租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所交付之押金。
然而,以下两种情况不应被视为违反此原则:
首先,部分
租赁合同中会详细列明,若
承租方能在此前约定的时间段内向出租方发出解约通知,则该行为并不能归类为违约;
其次,若承租方严格按照之前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知出租方表示不再续租,那么,出租方向承租方返还押金的义务便由此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