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各类纷争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遵循先进行友好协商的原则。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的介入来进行调解。然而,如果对调解的结论仍然持有异议,那么当仁不让地应当采取法律途径,通过提
起诉讼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
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包含了仲裁条款的话,也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期通过公正、公平的
仲裁程序来解决问题。总而言之,在面对各种类型的争议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
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