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
房屋维权策略:
首先,在保修期限之内,出卖方应当承担起修复
房屋质量问题的义务;
其次,若出卖方拒绝进行修复工作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存在延迟修复情况,买方有权自主选择是否自行进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操作;此外,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在修复过程中所导致的其他损失,将由出卖方独自承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