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支付租金的行为构成了
租赁合同中的
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租户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房屋租金,作为出租方的业主具有法定权利从租户事先交纳的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用以抵偿租户未按时支付的租金以及
逾期付款产生的
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如果开发商仍有剩余的欠款未还清,他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租户的
违约责任,甚至依法解除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关系,从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
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