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
房产买卖纠纷,您可寻求房地产管理机构、
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进行协助;也可以向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解决此问题;若调解无果,建议您寻求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如上述途径均无法奏效,为维护自身权益,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针对此类情况,我国《
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引起的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均有受理权并按照该法之规定进行审理裁决。同时,《
仲裁法》亦对
仲裁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要求
当事人采取仲裁手段解纷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且应先订立仲裁协议方可启动仲裁程序。若在未签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由一方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不会予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