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协商乃是
当事人依循自身的有效处分权利,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大前提之下,互相体谅彼此,以达到解决纷争的目的。在此过程中,
购房者与开发商需要针对产生的矛盾展开深入探讨,寻求一份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策略,并据此达成一项关于处理
纠纷的协议。
2.调解:调解则是由第三方主持,引导冲突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消除争执点,从而实现和解的一种方式和相关活动。
3.
仲裁:仲裁主要被视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行为。当
房地产纠纷出现时,公民可依照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秉持公正立场,评析事件真相,辨别各自责任,最后依据法律出具仲裁
判决书,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4.
诉讼:如若房地产纠纷涉及到人
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相关人士可依法向该法院提
起诉讼。在此之前,应当明确纠纷的确属法院
管辖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