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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试用期出车祸谁赔偿呢

1.在此情况下,如若交通事故中员工并非承担主要责任方,那么该事故将被视为工伤,并应通过雇佣单位所购买的工伤保险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及机构都应对其员工作出强制性的投保要求,如果违反了此项规定,将会被判定为非法操作。
2.依据我国职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通常会被视为工伤: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内,且在其工作场所内,因工作本身而遭受的意外伤害
(2)对于工作时段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由于准备或收尾性工作与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原因而受到了意外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履行职责而遭受了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意外伤害;
(4)因为患有职业病而产生的身心损害;
(5)因为出差在外期间,由于工作上的原因,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是掉入未知的境地;
(6)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除了个人要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内的轨道交通、轮渡和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外,也可以被视作是工伤;
(7)法律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其他应当被界定为工伤的各种特殊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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