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取得解约函之明确许可,在校生将无法签署新的三方就业协议。在校学生需与原始聘用单位进行充分磋商,达成解除原有
三方协议的共识之后,方能重新开始与第二家用人单位洽谈签约事宜。待获得解约函原件之后,毕业生便可携带新的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前往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新三方就业协议的
重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