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去职务,无需获得雇主的批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可提前30天用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
离职申请,从而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对于处于
试用期的员工而言,他们只需要在通知周期截止前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声明,亦能合法地结束
劳动合同。即使雇主未能亲自签署批准文件,员工在通知期届满之后依然有权自由离开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在处理这一流程时未遵循相应
法规,员工可视情况选择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或请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介入,以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