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购置房产时,其父母的
住房公积金无法进行提取,这主要源于
购房行为本身并不包含父母的经济参与,故不符合提取规定。
此外,即使有其他人购
买房产,也不宜以这种方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为这可能会扰乱相关政策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如遇特殊情形确需提取,可以考虑在房地
产权属证书上添加父母任意一方的姓名作为共有人,这样就可以按照相应程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以下是一手房提
取公积金的详细步骤及所需材料:
(1)请携带
购房合同或
购房协议书的正本以及副本各一份;
(2)购房专用发票的正本以及副本各一份;
(3)提取公积金的员工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副本各一份;
(4)提取公积金的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如为员工配偶提取,则须额外附带上夫妻关系证明文件的原件以及副本各一份,同时,还需提供主购房产者此前已成功提取过
公积金的记录单的副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