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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写明哪些条款

对于房屋销售合约,应详细明确以下各项要点:
采撷明确双方当事人以及房产的基本信息;
详尽明确房屋市场价格、支付手段及支付周期;
透明公开约定房子的验收移交标准以及具体日期;
明确规定产权注册相关事务的具体安排细节;
明确声明房屋品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准确阐述公共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的提供承诺及其责任;
以及公共附属建筑所有权所属的明确界定,并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提出对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最新修订: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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