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户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房屋租金,则作为出租方的业主有权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户有义务依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若租户无充分理由而未及时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业主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补缴;
若逾期仍未支付,业主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