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从法律角度而言并不受到充分保护。
在此种情况下,卖家在达成交易之时,其在法律层面上并未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因而缺乏对该房屋的处置权。
那些尚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也有可能是未经许可擅自建造的违章建筑,此类建筑在法律上也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
如果卖方希望获取房产证,他们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申请。
倘若房地产公司未能及时颁发相关证书,卖方亦可寻求通过民事诉讼渠道来解决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