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过程中导致的轻微伤害的具体鉴定标准如下:
即对人体四肢或面部形象造成轻微伤害,影响到听觉、视觉或者其他机体功能部分区域受限,或者对于人类身体健康产生中等程度危害的损伤,如头皮创口或疤痕的总长度超过8.0厘米,头皮撕裂伤的总面积达到20.0平方厘米等等。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2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5.1.4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