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拖欠租金而遭诉讼指控时,必须主动出庭并依据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妥善处理方式。
首先,倘若确实存在租金拖欠之情事,建议尽可能与其提起诉讼的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力图达成调解共识或和解协议,从而尽最大可能降低经济损失。
其次,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方亦负有过失责任,可主张抗辩权或者提出反诉请求,以求原告方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还可以针对租金结算是否准确无误、拖欠租金的具体缘由等方面展开答辩或抗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