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信用卡逾期违约达到了8000元人民币之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应导致坐牢事件发生。
然而,若债权方提出了强制执行的要求,法院亦已做出了判决,然债务方依然无视并拒绝执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及裁定书,且其行为严重者,便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面临刑事责任,即坐牢的风险。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一犯罪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这一判刑的前提条件是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债权人必须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如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借款方需提供被执行人拥有财产却故意拖欠还款的证据。
若是涉及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问题,在起诉后仍拒绝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若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那么便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同样会面临坐牢的后果。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