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赠与的法律权利尚未实现转移之前,赠与主体具备取消赠与的权力。
然而,若赠与行为已通过公正机关认证或涉及诸如赈济灾区、扶困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以及道德义务的限制性规定,则不适用上述情况。
据此,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赠与无法撤销: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能擅自撤销;
2.赠与标的物已实际交付的,亦不可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例如向灾区捐款)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均属不可撤销范畴。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