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权代理就是冒名顶替吗有什么处罚吗
在涉及假借他人名义以获取大学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及就业安置待遇等方面,应当将其视为冒名顶替罪的范畴进行审判和惩罚。
具体而言,若个人盗取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从而成功取代他人获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以及就业安置待遇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面临罚金的处罚。
在此基础之上,如果有人组织、指挥他人实施上述行为,则应按照前述规定加重处罚。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依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但是该代理行为能够认为是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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