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规,于集体建设用地上经批准完工且完善相关报批手序后所建之房屋,皆视为合法房地产,若面临拆迁,则可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若买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应以该约定为准。
此外,若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等非法区域内建造的房屋,则属违章建筑,可能面临强制拆除,且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对于买方是否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需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