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同类型的房屋,其补偿标准如下所示:
1.平(草)房的每平米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900元;
2.砖瓦房的每平米补偿金额则设定为人民币2400元;
3.对于预制板或者捣制混凝土结构的住宅,我们将给予每平米2800元的补偿款;
4.对于楼房(两层及以上),我们将按照每平米33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5.对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品,我们将采用等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处理;
6.对于异地安置的家庭,我们将提供每户2万元的补助费用,其中包含了宅基地、配套设施以及租房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