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保密协议未能明确约定保密费用,其有效性并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当企业与有保密义务的个人或组织签署保密协议时,通常情况下会采取有偿方式进行。
如双方达成相关约定,则需依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无此项约定,那么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工资的30%计算并予以支付。
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如果劳动者严格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且双方对此有具体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反之,若无任何约定,用人单位则需要按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以每月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已就竞业限制做出约定,但未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作出规定,而劳动者实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并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同样地,若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既约定了竞业限制又约定了经济补偿,那么在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非另行约定,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在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此时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对于那些掌握公司商业机密的员工,企业通常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