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订包含包工与包料施工环节在内的住宅建设合同之际,务必要慎重考虑并认真落实以下诸多关键要素:
首先,必须对作为发包人的单位进行深入核查,确保其相关手续完备无虞且资金状况良好;
其次,不可忽视承包方的资质水平、社会信誉以及财务情况等方面的审查,以保证其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最后,务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总价、各项工作内容、各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供应材料及设备的职责分配以及结算方式等重要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