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之间所达成的关于定金的协议金额,应该限制在主合同标的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范围内。
倘若超过这一标准,那么对于超额部分,法院将无法予以支持和认可。
在此背景之下,以下列举几类可以申请退还定金的情景与条件:
(一)若开发公司本身并不具有合法销售商品房的资质及身份,那么在消费者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之后,其预约缴纳的定金有望被返还。
(二)假如消费者因开发公司存在欺骗、隐瞒等不诚信行为,或者双方就购房合同中的条例产生分歧与争议而未能成功签署合同,那么在这种情景下,开发公司亦理应无条件地予以退还消费者此前所交付的定金。
(三)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其它外在因素使得消费者暂时无法支付购房款项,同样有权请求.个暂停支付并退回预定的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