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征得出租方的许可,转租行为即为法律所允许的。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承租人在获得出租人的明确批准后,有权将租赁物转租予第三方。
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协议依然保持其有效性;
然而,如果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害,承租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承租人在未得到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
此外,根据第七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即使出租人已知晓或理应知晓承租人存在转租行为,但只要在六个月之内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便可被视为出租人已经默许了该转租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七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