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的法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若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并未就还款事宜进行具体约定或明确规定履约期限,则借款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债权人偿还相应欠款。
在此种情况下,法律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当自债权人发出催收函件之日起,或至其为实现债权所需的必要准备周期届满之后次日起正式计算。
然而,如果这段时间跨度已经长达二十年且借款行为自设立日起已经超出了这个期限,那么法律对此行为将不再予以保护。
因此,我们建议对未约定清楚履行期限的借款合同,应当在债权人正式提出合法诉求之后,当债务人拒绝按照债务约定偿还欠款的时候,即刻起算诉讼时效;
或者从债权人给债务人设定的还款宽限日期结束后的次日起开始计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