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买二手房屋交易中的一方存在
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违约方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付出高额之
违约金。
若在
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金作出明确规定,则守约方可依法行使索赔权,让违约方以支付
损害赔偿金进行补偿。
然而,损害
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
当事人带来的全部损失相匹配,并且应涵盖合同履行完毕后能够取得的任何潜在收益。
此外,无论是何种情形下,确
定损害赔偿金额都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约当时所能预见或应该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导致的损失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