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4-17 15:50:22 已帮助20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主要模式,即出让与划拔。
要通过这两个渠道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必须首先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并进行登记,之后该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一旦确认无误后,就将由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